个人会员条件:凡在我国铁道行业相关领域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个人(含港澳台地区和外籍科技工作者),有加入学会意愿,承认学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自觉遵守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经批准后均可成为会员。
1.普通会员:具有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主治医师、技师等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科技人员,或具有相当该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他科技人员;在铁道科技工作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科技人员;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并从事铁道科技组织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
2.学生会员:在高等院校攻读铁道及相关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成绩优秀、品行良好,热心参与铁道科技活动的在校本科生。
3.高级会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资格),及获得博士学位的本会会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学术界、工程界或学科领域内有重要贡献或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
(2)曾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本会科技成果奖、省(部、委)级科学技术进步奖;
(3)在国内外发表过重要论文或著作;
(4)曾任本会各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省级学会的理事(委员),或从事学会活动多年,并对学会有重要贡献。
(5)有丰富实践经验、具有解决铁路运输生产中实际技术难题能力的高级技师。
4.港澳台及华侨会员:居住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铁道科技工作者。
5.外籍会员: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对我国友好并愿意与本会联系、交往和合作的外籍铁道科技工作者。
单位会员条件:凡和铁道行业有关,具有一定科技力量和规模,有良好信誉和影响力并具法人资格的科研、生产、设计、教学和管理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加入学会意愿,拥护学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支持并参加本会活动,经批准后均可成为会员。